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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21浏览次数:

关于补考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07] 3号

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学期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共课试卷统一由教务处提供,请各院于3月22日前向教务处提供参加各科补考的人数。专业课考试时间由各学院根椐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将考试时间表与考试地点一同上报教务处。原则上要求各学院务必于3月24日前,将本学院专业课进行完毕。

二、 上学期未按规定时间交送成绩的科目,务必于3月22日前将成绩交送教务处。

三、 公共课考试时间:

3月30日 下午:2:00——3:30 计算机应用基础

3:40——5:10 高等数学(包含理工数学及经济类数学)

3月31日 上午:8:00——9:30 大学英语

下午:2:00——9:30 形势与政策、邓论、哲学

3:40——5:10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

四、 公共课补考试卷的领取: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考试前一工作日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试卷(北区各学院在北区教务处领取、南区各学院在南区教务处领取)。

五、 专业课补考试卷均由各学院自行印刷。

六、 补考试卷的保密:由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认真做好补考试卷的保密工作。

七、 补考试卷的阅卷工作:课程补考考试结束后,试卷交有关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补考试卷的阅卷工作。补考成绩(请按教务处规定格式统一填写,空表可由FTP://211.67.111.88/考务文件夹中下载)由教研室主任签名,一式三份于由4月11日前分别报送各学院及教务处教务科、学生处各一份。补考试卷批改后交教务处保管。

八、 组织领导:由各学院院长、教学秘书及有关教研室主任组成工作组,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补考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电话:68229812

教务处

200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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