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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州大学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07-03-22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07]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摸清我校“家底”,核实资产质量,配合市财政局做好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07]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此次清产核资主要工作目标为:

(一)全面撕清我校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摸清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清理债权债务;

(二)建立临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临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和核黄素销,使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基本相符;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校清产核资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成立中州大学清产核资办公室(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清产核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中州大学各部门、各学院及所属二级机构。

(二)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基本情况清理、资产清查、资金核实、完善制度。

1.基本情况清理:各部门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对其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资产清查:对各部门、学院占有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进行清查。

3.资金核实:对学校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登记,核对收入、支出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各项资产盘盈、财产损失和资金挂帐情况进行清理,确认各部门、学院占有的资产价值总额和净资产的真实情况。

4.完善制度: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完善和落实相应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校内有效的监管机制,防止前清后乱。

四、工作安排

此次清产核资工作郑州市从2007年1月1日开始,2007年6月30日结束。清产核资基准日定为2006年12月31日。

(一)自查阶段(2007年3月5日——2005年3月31日)

各部门、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工作。认真清查本单位全部国有资产,核实资金,不重不漏,以物对帐、以帐查物,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实事求是的填报清产核资有关报表及说明,对清查出的各项财产损益、资金挂帐、债权债务进行核实和填报整理,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可靠,并写出本部门、学院的清产核资结果的工作报告,于2007年4月5日前上报校清产核资办公室。

(二)复查阶段(2007年4月5日——4月10日)

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校清产办将于2007年4月5日——4月10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复查重点是资金挂帐和资产损失;对清查不彻底的部门,将责成其补查。按照此次清产核资要求,市清查办将委派社会中介机构全程参与单位自查工作,并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三)汇总阶段(2007年4月20日——4月30日)

复查工作结束后,校清产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核查后的数据进行汇总输机,并写出中州大学清产核资总结报告,连同有关资产资料于4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完右导数扩展卡报后,认真整理我校清产核资的所有资料,并建立档案,针对此次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我校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4月20日——2007年4月30日)

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望各部门、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清产核资表彰的工作要求,推荐出市级清产核资工作先进个人,市政府将对清产核资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对于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给于纪律处分。对由于失职、渎职,千万单位财产损失浪费严重的,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贪污盗窃、化公为私、低价变卖和转自然铜财产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严肃处理;角犯刑律的,移送书刊号法机关依法追随者究刑事责任。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 要加强领导,认真学习清产核资工作文件精神,提高对清产核资工作的认识,积极组织开展工作,按照清产核资方案安排,明确责任人,由专人管理、负责本单位清产核资的方法及任务的落实,具体进行实施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损失,严格按照国有资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政策,经申报核准后处理。

3.按照市清产办统一下发的清产核资报表的格式及要求,认真、规范的进行填报和数据录入。

4.完善档案管理。在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由国资处、财务处、档案室按照“科学、规范、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全部清产核资中的有关资料、报表、文件、结果等统一进行整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档案和固定资产管理档案,长期保存。

5.建立完善规章制度。要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健全各管理环节中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6.加强监督检查。每周二下午3:00为清产核资工作例会,对不积极组织未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的部门、学院,学校将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完成;对不按规定要求完成或拒不完成,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部门、学院,学校将暂缓部门经费的使用报销。

希望各部门、学院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对我校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清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附后:中州大学清产核资办公室名单

中州大学清产核资办公室

2007.2.6.

附件:

成立中州大学清产核资办公室名单

主 任: 林则田

常务副主任:李绍环

副 主 任:王 波 张建平

成 员:管永建 王钰才 王 琦 杜化民 李玉郑 吕志红 宋恩光 焦志伟 杨冬生 赵晖 周 泓 王琴妹 及各部门、学院主管行政或主持工作的领导。同时由各部门、学院上报一名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

办公地点设在国资处,具体工作由张建平、焦志伟同志负责。

联系电话:68229868 68229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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