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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0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30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 :

现将200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全省高等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参评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河南省的高等学校,必须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且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要求。申报者必须是署名第一作者,其他参加人员不得独立申报。

2、申报学科限于下列一级学科:⑴管理科学与工程;⑵马克思主义理论;⑶哲学;⑷农林经济管理;⑸公共管理;⑹理论经济学;⑺中国语言文学;⑻外国语言文学;⑼艺术学;⑽历史学;⑾体育学;⑿应用经济学;⒀政治学;⒁法学;⒂社会学;⒃民族学;⒄新闻传播学;⒅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⒆教育学;⒇心理学;(21)综合研究。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注明主要涉及的学科,自行选择申报学科方向。"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根据实际研究问题在相关学科中申报。

3、申报成果限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和被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

4、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已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5、已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应重复申报。

二、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附件一)一式2份。

2、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报送原件1份,调研报告类成果报送调研报告和被党政机关采用情况证明材料各1份。评审材料原则上不退,需要退回的,请与我厅社政处联系。附件一、附件二可从"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网址:zlzc.hadoe.edu.cn。

3、申报者须将成果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标明:成果名称、所属学科、 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著作类成果、论文类成果还应在原件封面上标注申报者姓名和单位。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时间:2007年5月17日前。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右键下载)

科研外事处

200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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